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在申请抵押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属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买高档房需要贷款50万,而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高贷款39万。这种情况下,你剩下的11万元将作为商业贷款,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1.贷款对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购买中国大陆城镇各类住房。
2.贷款条件:同时满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条件。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是:
(一)有合法身份;
(二)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有效的购房、大修合同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所购(大修)住房总价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以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贷款条件;
(八)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贷款总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具体金额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计算。
贷款组合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贷款信息
一般来说,客户依次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3)购买住房的合法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和有权处分抵押或质押物的人的书面证明;
(5)涉及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担保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自筹购房资金的相关证明;
(7)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人应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人取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凭公积金管理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书》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有住房贷款)。在收到银行批准贷款的通知后,客户需要分别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有账户住房贷款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办理抵押和保险。本合同签订后,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要的手续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抵押期间的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户。选择委托扣款还款的客户,在贷款银行开立专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或信用卡账户。同时,卖方应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5)支出。借款人在银行业务核算前台分别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有账户住房贷款《贷款划转凭证》,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一次性或分次划入卖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6)按期还款。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偿还自有账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住房贷款。
(7)贷款结清。贷款结算包括提前结算和正常结算。提前结清是指在贷款到期日前结清贷款(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最后一期贷款(分期还款);正常结清是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贷款)结清贷款。提前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在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应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银行申请提前结清。
以上是住房组合贷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具体办理标准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当地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